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单位员工食堂超标排放油烟 北京城建银地物业被处罚

千龙网北京5月9日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64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城建银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3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城建银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金沟河路15号的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员工食堂正在进行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产生油烟,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使油烟达标排放。检查时该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厨房排风扇直接排放到大气环境中,致使油烟无组织排放,属于超标排放油烟的行为。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城建银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改正,处壹万元罚款。